(招标编号:【HXZB】2019136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滨湖公园二期(中央公园、林荫南路带状公园、社区公园)项目苗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HXZB】2019136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祥宁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项目名称:滨湖公园二期(中央公园、林荫南路带状公园、社区公园)项目苗木采购;2.2 招标编号:【HXZB】201913652.3 项目概况:滨湖公园二期(中央公园、林荫南路带状公园、社区公园)项目位于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内,其中中央公园建设面积约4.46万平方米,林荫南路带状公园建设面积约8.82万平方米(含路口绿化约1.9万平方米),社区公园建设面积约0.9万平方米;2.4 招标范围:滨湖公园二期(中央公园、林荫南路带状公园、社区公园)项目苗木采购清单全部内容。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滨湖公园二期(中央公园、林荫南路带状公园、社区公园)项目苗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滨湖公园二期(中央公园、林荫南路带状公园、社区公园)项目苗木采购: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苗木种植或苗木销售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打印的完整报告);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6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10月22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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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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