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2019年本部办公大楼三、四楼仿真绿植美化项目(项目编号:GYLY2019101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 采购内容:公司办公楼三楼四楼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外走廊隔热吊顶、假绿植装饰、包柱子、安装LED筒灯等。
1.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预算10万元(含税),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3、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4、计划工期: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
2.应答人资格要求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未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打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视同营业执照,开办资金视同注册资本)
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5、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的;法律法规、比选文件规定的不得应答和导致应答文件被否决的情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4日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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