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绥化分行肇东支行供暖煤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农业银行绥化分行肇东支行供暖煤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ZC-19124),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燃煤1200吨(如出现接入集中供热、暖冬等特殊情况,实际用煤达不到计划的,按照采购成交的单价(成交价格÷1200吨),以煤炭实际使用量结算)。
2.2 预算额度:120.96万元(含税)。
2.3 服务时间:自2019年-2020供暖期止。
2.4 交货地点:肇东支行。
2.5煤炭质量要求:热量5000大卡/千克以上,水份8个以内,挥发分22-28,灰分24个以内,含焦量在三分之一以下
2.6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2.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96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无不良业绩,并独立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投标单位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成交后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3.3 供应商成立年限至少半年以上。
3.4 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严重不良记录;(网址:http://gsxt.saic.gov.cn/)。
3.5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符合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性规定,具体包括:
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2)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我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未被列入农业银行总、省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
3.7 近五年内,未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
3.8 未处于参与资格被取消、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9 业绩案例要求:供应商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为企业经营者或个人提供总量超过5万吨燃煤。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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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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