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发电一期项目锅炉风机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发电一期项目已由定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定经开管经发核字【2018】1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定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定经开管审批招标核准【2018】4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其余为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锅炉风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采购编号:HBCT-191156-001。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发电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定州经济开发区北方(定州)再生资源产业基地
建设规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d。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d,配置1台600t/d炉排焚烧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焚烧主厂房土建部分只考虑一期建设规模使用,年运行小时数:不低于8000小时。预留二期建设用场地。
2.2 项目性质:新建
2.3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发电一期项目所需锅炉风机设备的设计、供货、售后服务、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如检验、包装、运输、试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培训(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和检修)等服务。具体参数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供货要求。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接采购人通知后3个月内。
2.7 质保期
全套机组经过“72+24”小时联合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采购文件供货要求。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设备供货、调试、技术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具有一项发电项目中锅炉风机设备供货并投入运行的业绩(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合格证明或设备通过试运行后初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开标当日查询);
3.5 其他要求:
3.5.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2有意向的申请人须访问官方网站(),进入申请人入口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不需再注册),注册完成后即可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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