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皁康市2022年二水厂至文博路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皁康市2022年二水厂至文博路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21】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皁康市2022年二水厂至文博路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址:阜康市
3、总投资金额:2500万元
4、项目规模:新建供水管网4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6、工期要求:计划 2022年12月06日开工,2023年06月15日竣工。
总工期:192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已完成的市政类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7、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已完成的市政类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经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1、评标办法:数值向下取整法
2、开评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五、投标报名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0日11时00分-2022年11月30日11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