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2019年行业拓展部12米常规型太阳能灯杆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19-TT-09103),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2019年行业拓展部12米常规型太阳能灯杆框架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
(1)采购内容:本项目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2019年行业拓展部12米常规型太阳能灯杆框架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施工服务进行比选。
(2)标包划分:不划分。
(3)采购需求及采购预算:本项目拟采购120根12米常规型太阳能灯杆,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1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
备注:本次比选为框架采购,以上采购需求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采购数量按照比选人下发订单为准,数量调整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参选人参选时须考虑本风险。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最新集采范围中含本次比选标的内容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或崇左市分公司下一次公布太阳能灯杆采购结果为止。
1.3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00元/根,参选人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1.4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确定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增值税纳税人要求:参选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3业绩要求:参选人2016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截止递交参选文件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太阳能灯杆业绩或类似本项目比选产品在全国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黑名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6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参选人,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2: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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