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S207海盐县盐于公路改建、杭温站前四标、上海嘉定地块、松江地块、杭衢铁路项目钢筋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JC-2022-60-1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南湖区科技大道至海盐县盐于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K11+517.035~K22+512.7)第1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嘉兴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2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项目部。业主:百盛联合杭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百盛联合公司投资占比51%,浙江省投资占比49%。
1.3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定区云翔拓展基地10A-02A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蜀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4招标人: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松江区中山街道新城主城C单元C07-01地块商品房项目部。业主:上海京泽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5招标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SD-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海铁路局、浙江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南湖区科技大道至海盐县盐于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海盐段起点位于嘉南公路海盐县县界,桩号K11+517.035,主线顺接南湖段高架,利用既有嘉南公路设置高架桥,上跨7条既有公路(永泰路、创新路、永庆路、永和路、海盐大道、振兴路、盐于公路),全线设置3个菱形互通与地面道路进行沟通转换,1个T形互通与海盐大道进行沟通转换,高架在盐于公路北侧开始降坡,降坡段在主线两侧设置辅道,地面道路通过辅道合入主线,终点位于于城大桥北侧桥头,终点桩号K22+512.7。全长10.996km,其中新建高架道路约10.716公里(连续高架桥),改建地面道路约0.28公里,上部结构采用钢混组合梁和小箱梁,最大跨径70m;下部结构采用Y型墩、门架墩、大悬臂的预应力盖梁。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6月26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3月26日。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工程位于浙江省境内、长江下游南岸,呈西东走向。线路起于金华市义乌市,途径横店镇、磐安县、仙居县、止于温州市永嘉县。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段线路起讫里程为:DK227+984.33~DK248+125.81和DK265+326.450~DK288+430.164,线路长度42.281km。项目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轨道工程(含无砟轨道道床及精调,不含以上里程内的有砟轨道及精调),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标段内站前站后预留接口工程。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嘉定区云翔拓展基地10A-02A地块共有产权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17899.4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6487.46㎡,地下建筑面积为31412.02㎡,其中住宅楼9栋,配套1栋,配电房4栋。最高高度55.15m,住宅最高层数为19层,地下2层,地库地下1层,基坑深度4.8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楼14618.25㎡,结构类型为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单体预制率40%。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地基工程、建筑及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配电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景观、道路及绿化工程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9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新城主城C单元C07-01地块商品房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6112.60㎡,总建筑面积138404.31㎡,由1#,2#、3#、4#、5#,6#、7#、8#、9#、10#、11#、12#、13#、14#、15#、16#楼组成,地下连体地下室1层。其中3#,4#、6#、7#楼为5层洋房,其余为16~18F高层住宅11栋、保障房1栋及相关配套用房,项目整体一期开发。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8月17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杭衢铁路HQSD-1标位于浙江省西部建德市和衢州市境内,线路正线自杭黄铁路杨村桥线路所引出后于杭黄铁路建德站北侧新建杭衢场。出站后西行跨杭黄铁路观音庙大桥后向西南方向行进。下穿杭新景高速,上跨新安江、杭新景高速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工业功能区南侧设建德南站,出站后再次上跨杭新景高速向西南方向行进进入衢州市境内,经衢州市龙游县北部开发区石佛乡、塔石镇、模环乡三个乡镇交界处设龙游北站。出站后西行经十里丰、衢州市莲花镇至衢州市柯城区三山村附近南跨沪昆高速公路至衢州市高铁新区石华线东侧设衢州西站,正线出站后南行跨常山港并行于沪昆高铁北侧至沪昆高铁江山站北侧新建杭衢场,并设联络线引入沪昆高铁,同时自衢州西站引出九景衢联络线与九景衢铁路相连。线路正线全长130.913km,其中桥梁105座73.275km,双线隧道30座26.113km,单线隧道8座3.317km,桥隧比78%。全线3km以上隧道2座,其中最长隧道为天池山隧道,全长4.154km。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9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GC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钢材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具有类似产品的销售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4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2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投标企业需属于上海建筑协会备案企业,投标产品生产厂应在业主指定名录内。 |
GC05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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