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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十四局上海23号线、十四局宁波8号线、十五局义东高速、城建集团张家港高铁新城项目钢材、水泥采购竞争性谈判

   日期: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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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十四局上海23号线、十四局宁波8号线、十五局义东高速、城建集团张家港高铁新城项目钢材、水泥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CRCC-SHJC-2022-60-2

1.谈判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6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2招标人: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8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建设资金。

1.3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义东高速东阳段土建第03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浙江交投集团自筹。

1.4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Ⅱ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地方征地拆迁费用26.83亿元,浙江省人民政府承担32.31亿元,国铁集团承担5.7亿元,其余使用银行贷款。

1.5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指挥部)。业主: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

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6标项目施工范围为紫竹高新区站、江川东路站、紫竹高新区站~江川东路站区间,拟采用1台土压平衡盾构机施工。1台盾构机先从江川东路站上行线始发至紫竹高新区站接收后,拆解转场至江川东路站下行线始发至紫竹高新区站接收,上行线长度999.498m,下行线长度999.512m。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宁波轨道交通8号线土建TJ8108标段范围:堇山西路站是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中间站与规划9号线通道换乘站,位于樟溪路与四明西路交叉口。8号线堇山西路站沿樟溪路南北向路侧布置。堇山西路站里程为DK8+478.1620~DK8+766.7622,中心里程DK8+572.1622。本站为地下二层11m岛式站台车站,车站总长288.6m,标准段主体结构宽度为19.7m,端头井处主体结构宽度为23.1m,有限站台中心里程处底板埋深约为16.35m。8号线庙堰站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与百梁南路交叉路口以南,沿百梁南路南北向敷设,并与5号线采用通道换乘。8号线为地下三层站,5号线为地下二层站。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标准段开挖深度约为24.5~24.7m,端头井基坑深度约为26.06~26.36m。庙堰站与已建成庙堰站(5号线)通道换乘。堇山西路站是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中间站与规划9号线通道换乘站,位于樟溪路与四明西路交叉口。8号线堇山西路站沿樟溪路南北向路侧布置。车站设计起点里程为DK8+478.1620,终点里程为DK8+766.7622。车站全长约288.6m,标准段主体结构宽度为19.7m,端头井处主体结构宽度为23.1m,有限站台中心里程处底板埋深约为16.35m。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义东高速公路东阳(南市至南马)段TJ03合同段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由花园村福山景区起始,路线总体走向呈北向南,经花园村、南马镇至本项目终点,设置王店枢纽与东永高速相接,并预留规划温义高速的接入条件,起点桩号K21+900,终点桩号K33+431,路线全长11.531km。工程造价8.62亿人民币。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挖方361.375万m3(含隧道挖方16.396万方),路基填方205.385万m3,排水及防护圬工砌体8.521万m3。特大桥2062m/1座、大桥2781m/9座,中桥369m/6座;共有桩基967根,立柱815个,盖梁279个,预制混凝土预应力T梁2065片,1跨(双幅)55m钢混组合梁。中隧道509.5m/1座。涵洞通道36道(圆管涵20道、箱式通道2道、盖板通道13道、盖板涵1道)。一般互通1处,匝道收费站1处,枢纽式互通1处,服务区1处。全线共有混凝土257788.9m3(含隧道喷砼、附属片石砼)。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3月。

金建Ⅱ标铁路施工里程为DK30+017~DK64+547(含DyK61+200~DyK64+848),全长34.53km(以左线计),桥隧比88.9%。主要工程内容为:1.正线路基3.2km,占比8.6%。设2座车站,建德站为既有站,大洋站为新建站。2.桥梁全长11.43km,占比33.1%。特大桥7座7.77km,大中桥18座3.66km。(1)箱梁制架338孔,设兰溪、建德2处梁场。兰溪梁场制架箱梁254孔(含一标57孔),建德梁场制架箱梁84孔。(2)特殊孔跨13处,其中斜拉桥1处,为跨新安江(112+216+112)m矮塔斜拉桥。3.隧道全长19.99km,占比55.8%。共21座,其中双线13座,单线8座。4.无砟轨道工程:长度大于1km的隧道、隧道群(含隧道间桥梁)地段铺设CRTS双块式无砟轨道,无砟道床施工30.57铺轨公里。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月2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7月27日。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指挥部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含桥梁)、景观绿化工程、安置房及公建配套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市政工程:①新建道路(含桥梁)约47704米,其中新建2条快速路约8728米;新建5条主干路约8877米;新建9条次干路约6041米;新建支路约24058米,改建道路(含桥梁)约7694米;②智能交通工程;③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公园绿地建设、防护绿地和水域景观,其中公园绿地约239522平方米,防护绿地约545154平方米,水域景观约230749.5平方米。(2)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工程,包括学校、体育中心、综合医院、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行政办公、社会停车场、供电设施、邮政设施等工程。其中:安置房的总用地面积约718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公建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约9821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2万平方米。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高铁新城西北片区,项目占地约8.1平方公里(不含黄泗浦生态园),其中西片区2.8平方公里(北至华天路,南至新泾路,西至二干河东路,东至双鹿路),北片区5.3平方公里(北至张扬公路,南至南苑路,西至西环路,东至新204国道)。子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7月1日,子项工程施工周期约24个月。

3. 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C01、GC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同一报价人最多在本项目本次招标的同类物资采购中得1个包件。

SN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家拥有旋窑水泥生产线,单厂年产水泥5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家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在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已满一年;
④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代理商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多家生产商产品参与不同包件投标,水泥生产商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年产100万吨以上长材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仅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招标物资2021年-2022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⑥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20年-2022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至少两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代理商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多家生产商产品参与不同包件投标,钢材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SN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GC0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投标物资品牌应为沙钢、永钢。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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