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7日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对中石化金陵分公司I催化余热锅炉脱硝锅炉改造所需废热锅炉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1028-2109-14076-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金陵分公司I催化余热锅炉脱硝锅炉改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废热锅炉\7400~7600×2000~2100×9600~9800 12Cr1MoVR/12Cr1MoVG | 1.00 | 台 | 包1-I催化废热锅炉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根据《EN72-TER-001》技术询价书提供满足本次标的物的完整设计方案及装配总图且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请购文件的要求。 3.1.7 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至今2套及以上在催化裂化装置(≥100 万吨/年)用余热锅炉SCR脱销改造的成功设计、制造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材料(用户单位盖章)。 3.1.8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9 投标人须在投标之前进行运输路线勘察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就锅炉模块化设计方案中的模块数量、 尺寸、重量以及考察确定项目运输条件进行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明确响应。 3.1.10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被否决。 3.1.1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有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 3.1.12 投标人被中石化金陵分公司暂停交易资格期限内、在本公司两年内发生过质量问题、取消交易资格的予以否决。 3.1.13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中国石化EPEC系统的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0月10日 8:00至2022年10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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