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卷烟厂与井冈山卷烟厂卷包数采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卷烟厂与井冈山卷烟厂卷包数采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估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30万元/年;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卷包车间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包括卷接包机组、装封箱机、成型机、发射机、残烟机及相关质量检测仪器等设备的数据采集系统,满足车间生产管理、工艺管理、质量管理、消耗管理及设备管理等生产过程管理需求,为企业及时了解生产过程、及时调度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与MES系统、物流系统及其他系统的全面集成,实现对生产进行指挥调度、原辅材料的要料及退料等,并将工单状态的变化及采集到生产相关数据(产量、消耗等)发送给MES系统。
卷包数采系统的质保时间到期,为保障系统高效稳定运行,提升整体系统为生产供能强有力的持续支撑,需要进行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卷烟厂与井冈山卷烟厂卷包数采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2.服务地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卷烟厂和井冈山卷烟厂内。
3.服务期:二年,其中赣州卷烟厂自2022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井冈山卷烟厂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江西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项目工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注: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投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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