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808-3809-13250-B1
2.项目内容:(重招)武汉乙烯改造项目02702-02DD-PC-PS01-6025-A红外分析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2.必须书面承诺: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自行联系设计签署技术协议,收到中标通知后,立即安排生产,不得以合同未签署、预付款未付为理由,不排产,不交货。 3.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原产地和组装地,在最终供货文件中提供合法的原产地证 明文件。 4.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本目录1.1)、技术规定(本目录2.1)、技术要求(本 目录2.3)、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本目录2.4)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 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 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 本询价书要求。 5.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ISO-14001-2004 认证证书、NEPSI 或CQST(及互认机构)颁发的防爆证书、GB/T 19001-2008/ISO-9001-2008 认证证书。 6.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必须说明卖方具有的技术支持和维 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7.卖方投标产品型号、产地必须与上述成功应用业绩的产品一致或等同。 8.卖方投标的分析仪必须为原装进口产品。 9.卖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 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10.卖方投标的产品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2 个及以上乙烯装置裂解炉中同类工况下2 年以上 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9月24日8:00时至2019年9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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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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