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2年红外水分仪购置安装项目的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但招标结果、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承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委托,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2年红外水分仪购置安装。
2.2项目编号:YDZOH20221491。
2.3招标范围:根据技术要求完成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在线红外水分仪(包含红外水分仪探头、HMI彩色操作界面、Profibus-DP网卡、ProfiNet网卡、空气清洁窗)5台套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交付使用后的技术服务等内容。
2.4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上清路12号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收到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项目实施期间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烟草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
注:以上3个网站查询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上网查询结果为准,经现场监督人员复核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红云红河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其他要求:
①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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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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