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主体:
御江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类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本次为集采招标,以具体项目落地合同地址为准
2.2、项目简介:无
2.3、本次招标范围:武汉长江中心B3、B4地块及沙湖中心一期住宅及社区大堂(含泛大堂)、公区、户内装饰装修、室外景观所用石材。本次招标包括住宅室内外石材深化、排版、加工,供货、配合施工及维保工作,招标阶段共涉及5种石材。
2.4、标段划分数量:1
2.5、付款条件:本工程采用 100 %银行转账 支付工程款/货款。具体付款条件为: (1)无预付款; (2)石材大板经发包人进行效果确认后,按月进度支付至已确认大板对应合同额的50%; (3)每批石材到达交货地点,经发包人交货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该批次验收合格石材合同价款(即验收合格的实际供应数量乘以合同单价)的85%; (4)石材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合同结算完成并签订结算书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供货人所提交之有效发票应累计至结算总价100%(即包括保修金金额); (5)提供3%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2年)无息退还。
2.6、投标保证金:须在(技术标)回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RMB100,000元
3、投标单位入围要求:
凡申请入围企业须为注册并通过审核入库的企业。
3.1、注册资金(元):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
3.2、项目业绩(个):近三年(2019年8月至今),拥有石材供应工程合作业绩案例1个及以上
3.3、主要业务区域(省/市/区):服务范围覆盖武汉,要求集采合作主体直接对项目进行供货,不接受代理委托模式
3.4、其他:1、公司及工厂考察合格;2、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近三年(2019年8月至今)无不良合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负面舆情、政府披露事件、财务破产、信用评级事件等。
4、投标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新供方注册请选择 江南分库 ,注册时供方分类需包含【石材】
入围单位数量上限:7
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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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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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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