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
建管甲供物资(安检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JS190705-01WZ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7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安检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连镇铁路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带,位于江苏省南北纵向中轴线上。线路北起苏北连云港市,沿宁连高速公路引入淮安市,与京杭运河、京沪高速公路并行,向南经苏中扬州市,跨长江后止于苏南镇江市,正线全长304.537km。全线共设车站(线路所)16座,其中,新建灌云、灌南、涟水、淮安东、宝应、界首镇、高邮、扬州南等10座车站;连盐线董集站和沪宁城际丹徒站为本线接轨站。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为: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250公里/小时;正线数目:双线;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3.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3财务能力:
3.3.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
(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7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
3.4.1 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4.2 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2016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5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铁路站房项目的安检仪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安检仪运用良好的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
3.6.1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
3.7.1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7.2手持安检仪、防爆毯、防爆罐允许外购,外购产品必须满足前款“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