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014-2103-13167-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炼油部2#常减压装置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板式塔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1. 中标供应商自收到通知之日起,需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外协件的,需在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明确,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从源头防控物资供应风险。 2.2. 投标商须同时持有ASME制造许可证、D级TS设计许可证和A2 级TS制造许可证。 3.3. 投标商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09001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满足于本产品生产的自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0HSAS18001认证。 4.4. 投标商需提供复合板塔器3台制造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的为无效业绩。 5.5. 常压塔(C-102)分两段交货。常压汽提塔(C-103)和脱C4 塔均应整体交货。 6.预付款30%,货到验收合格并运行达标付款60%,质保金10%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9月20日9:00时至2019年9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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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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