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支公司营业办公用房电梯采购(含电梯设备、电梯安装和电梯井道施工)项目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关于2019年1季度固定资产预算调整的批复》国寿人险川复(2019)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电梯井道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组织形式为业主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支公司营业办公用房电梯采购(含电梯设备、电梯安装和电梯井道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296号。
2.3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采购包含电梯一台(含设备和安装)及电梯井道土建改造改建工程,电梯主要参数为:
电梯类类型 | 载重 | 额定速度 | 层站 | 井道尺寸宽*深 | 开门宽度 | 地坑 | 顶层净 | 层高 | 台量 |
无机房客梯 | 1000kg | ≥1.5m/s | 6层/5站 | 2200mm*2200mm | 900 | 1600 | 4500 | 实测 | 1 |
(1)电梯载重是指扣除轿箱装修重量后正常运行时额定载重。
(2)投标单位必须到乐山市市中区支公司电梯安装现场实地勘察,并由乐山市市中区支公司出具勘察完毕证明,其考察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3)联合投标人必须相互配合,确保井道土建施工预留位置与实际尺寸是否相符,按预留位置和尺寸进行设计、安装并且负责电梯的现场保管和安装的报批、报建、报验并能通过验收,完成上述内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4供货时间:交货时间包括供货期(井道土建施工)40日历天,电梯安装工期30日历天。设备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在设备供货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卖方。
2.5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堆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同时承担电梯井道土建改造改建工程。
2.6采购包划分:按1个采购包进行招标,即1标段为: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和电梯井道土建改造改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为电梯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设备代理商。电梯设备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设备包中参与投标。
(2)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时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
(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均为B级及以上资质)且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
(4)投标人在四川省乐山市须有售后服务机构,以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登记为准(提供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截图,由评审委员会查询为准)。售后接到使用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保证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5)近年财务无亏损,且参与投标时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2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电梯公司为主体牵头单位,土建施工单位为成员,土建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土建施工资质。
3.3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上注册,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资料:(1)经办人的公司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乐山市中区支公司出具的勘察完毕证明。(3)投标人营业执照和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4)电梯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和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5)联合体成员电梯井道土建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于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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