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雄安新区分公司2019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代理编号:ZJZB-2019-04549),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省公司相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保证我公司公务用车、生产用车的良好车况和使用安全,雄安新区分公司拟招标确定定点车辆维修及服务单位。
1.2 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雄安联通车辆维修、检测、救援服务,具体车型及数量详见附件车辆配件费用明细表。预算金额为:3万元(不含税)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选人。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执行达到预算金额3万元(不含税)条件之一时终止。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单项报价表,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为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
(二)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开具(需提供承诺函)
(三)应答人应在雄安新区设有独立经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设立独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小于150平方米;具有举升机、车身校正仪、喷烤漆房、检测电脑等设备(出具购置设备的发票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或实物图片证明等)。
(四)应答人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含),其中专业维修技师不少于3人(含),(需提供承诺函)
(五)应答人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应答文件中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应的承诺书。
(六)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标段/标包)应答;要求应答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应答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九)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的能力。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供应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省公司相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保证我公司公务用车、生产用车的良好车况和使用安全,雄安新区分公司拟招标确定定点车辆维修及服务单位。
1.2 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雄安联通车辆维修、检测、救援服务,具体车型及数量详见附件车辆配件费用明细表。预算金额为:3万元(不含税)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选人。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执行达到预算金额3万元(不含税)条件之一时终止。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单项报价表,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为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
(二)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开具(需提供承诺函)
(三)应答人应在雄安新区设有独立经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设立独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小于150平方米;具有举升机、车身校正仪、喷烤漆房、检测电脑等设备(出具购置设备的发票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或实物图片证明等)。
(四)应答人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含),其中专业维修技师不少于3人(含),(需提供承诺函)
(五)应答人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应答文件中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应的承诺书。
(六)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标段/标包)应答;要求应答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应答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九)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的能力。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供应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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