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国科东仪(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委托,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OITC-G190DY0002-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万元) |
1 | 车辆租赁服务 | 2辆 | 1年 | 65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1: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8日 09:00至2019年09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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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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