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 韶关市安监局2017年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培训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706-204201-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安监局2017年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培训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7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韶关市安监局2017年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包括: 1、安监队伍和乡镇安全员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时长每期各3日,共6日。培训人数每期115人,共230人。)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培训班3期(培训时长每期各2日,共6日。培训人数第1期75人、第2期111人、第3期111人,共297人。) 3、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班5期。(培训时长每期各2日,共10日其中3期培训地点设在市区,另2期分别设在翁源和始兴。其中翁源和始兴各100人,共500人。)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班3期。(培训时长每期各1日,共3日。培训人数第1期30人、第2期87人、第3期87人,共204人。) | 2017年7月至11月 |
六、供应商资格: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提交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中显示的业务范围中必须有“培训”内容。
6.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须向本单位、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投标人和法人代表进行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凭《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领取中标通知书。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20日 至 2017年07月2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26号富康山水华府旭月园2幢801号写字楼---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第一次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不再购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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