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2019年红外线热成像仪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2019年红外线热成像仪采购项目(二次),(比选编号:CULN-BX-2019070010A),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采购5台热成像仪;
1.2 项目预估额:4万元(不含税);
1.3 到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
1.4 到货地点:本溪市范围内;
1.5 保修期:24个月;
1.6 中选原则:
(1)本次比选共选取1名中选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按照应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选候选人;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报价最低的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中选人;
(3)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公开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进行采购。
(4)若多个应答方报价相同,则按照供货期优先确定排名顺序。
1.7 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应答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2018年至今对外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3 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参与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唯一的委托销售代理协议。同一品牌应答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应答;同一品牌应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应答(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则此品牌应答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将被否决应答)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2.7 其他要求:
2.7.1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7.2 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应答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二)款处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9月16日至2019年09月21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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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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