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河南洛阳市区公交车体广告发布项目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河南洛阳市区公交车体广告发布项目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U12-4101-2018-001454-LY029),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投标人报名数量不足,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洛市区公交车体广告,本次采购拟投放3台公交车,本项目为框架式招标,采购期一年,采购预算总金额15.85万元(不含税)。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4中标份额:中标供应商1家,份额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其它证明材料;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2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
2.3潜在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潜在投标人须能够在洛阳市区所有公交线路进行车体广告发布,并提供由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授权许可证明(原件)。
2.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之后签署的分别包含洛阳市区37路、81路、103路的公交车体广告合同扫描件各1份,并提供相应发布照片。
2.6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拒绝其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8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潜在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3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