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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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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945C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945C)

1. 招标条件

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石狮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原则同意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石狮市教育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 项目地点:泉州市石狮市。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2477.42m2,涉及改造面积约6935.00m2,主要包括锦尚第三中心幼儿园(原第二中心小学)、灵秀第五幼儿园、永宁中心园霞泽分园、泉州师院附小石狮校区(原古浮小学)改扩建工程(一期)、实验小学教学楼及运动场、凤里五星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凤里大仑中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及运动场、湖滨新湖中心小学改扩建、蚶江镇华锦小学教学楼、灵秀镇港塘小学教学综合楼、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蚶江中学(原六中校址)改扩建(一期)、石狮市永宁中学艺术楼及配套工程、石狮三中改扩建建设工程、石狮八中改扩建、石狮鹏山工贸学校产教融合项目等16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主要建设相应的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宿舍楼、食堂,以及环形运动场等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1770.00万元(不含土地费)。其中,建安工程费35553.06万元,其他工程费用4227.89万元,基本预备费1989.05万元。

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各校园范围内物业管理(秩序维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环境绿化服务、硬化地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及食堂管理等)。食堂、便利店等非核心业务的经营项目的经营管理(需项目实施机构正式书面同意)。

2.4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所在地(石狮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及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按10%∶90%的股比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要求项目公司在整个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实施机构正式书面同意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石狮市。项目公司的人事变动须征得实施机构同意。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按10%∶90%的股比合资成立项目公司;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按建设进度逐年到位。

2.5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6资金来源:

(1)资本金要求:中标社会资本须按股权比例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出资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不得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的股份),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及时到位。

(2)债权融资: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7合作年限:

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计划建设期为2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子项目分别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目运营期均为12年(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至合作期满),独立结算和付费。项目整体合作期共14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8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二次招标)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2018年度末的总资产不少于4.2亿元;

(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申请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或自行筹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该项资金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注入,项目公司不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日期需在递交投标文件一个月内)。

(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本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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