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19年梯级电池恒温舱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XJ-ZH-2019-1763)所需的设备进行询价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具有相应资质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 采购三种规格电池恒温舱设备共计200个,200AH预计165个,300AH预计30个,400AH预计5个,具体替换数量以订单为准。
1.2 供货期限:卖方应于自接到供货通知书之日起最长供货期限15日历天,将向买方提供的货物运到本协议订单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工作。
1.3 交货地点:通辽市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推荐成交候选人2名,确定成交人1名,成交份额100%。。
1.5报价方式:单价报价,设置最高单价限价
1.6 预算金额:62.95万元(不含税),税率13%。
二、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扫描件或证书扫描件或税务机关网站截屏或近六个月内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
3.应答人近三年(至应答截止日前36个月)承接过至少1个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梯级电池恒温舱设备采购项目)。
注:(1)合同签订时间:普通合同以合同大签页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单项委托书或审计通知书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2)合同关键页:应答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单项委托书或审计通知书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的申请。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扫描件;不允许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应答;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提出申请,则只接受制造商的申请。
5.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本次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应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采购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标段或采购包)的应答。(提供承诺书)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9年9月12日9时00分至2019年9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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