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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公司绥中地区重晶石粉(散灰)采购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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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公司绥中地区重晶石粉(散灰)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2-HW-GK-HYFZ-1877/01
发标日期:2022年08月19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公司绥中地区重晶石粉(散灰)采购专有化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公司绥中地区重晶石粉(散灰)采购专有化协议
交货期:接到通知24小时内
数量:10000吨
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北港工业园区汉江路519号
项目概况:1、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物流公司绥中地区重晶石粉(散灰)采购专有化协议;
2、合同定价模式:固定单价/费率合同。
合同价格模式为固定单价,同时增加调价机制:当相关产品或原料价格上浮超出10%,卖方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买方认可后,允许卖方提出合同全部价格或部分价格终止执行书面申请,进行协议终止、变更或暂留,且不对卖方进行履约异常处罚。在提出合同终止申请后一个月内,卖方应继续按照原合同价格保障买方需求供应。买方将重新启动项目采购工作。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当相关产品价格出现下浮,买方有权与卖方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由买方执行方(包括派驻组)与卖方谈判、协商,确定当期订单价格,订单按流程由买方执行方权限领导完成审批。
3、合同签订模式:在买方预算金额范围签署1主+2备合同,超出预算时由买方决定是否签署备合同。
主备合同执行规则:买方优先使用主合同,在主合同供应商不能按照要求供货时,按照顺序启动备用合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如供应商具有合理的理由,并且提供书面说明;多批次送货不合格等),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主合同供应商自合同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此品类协议终止,同时对主合同供应商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所有备合同执行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执行金额。
项目所在地:葫芦岛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的重晶石粉销售业绩1项,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货物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货物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应有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稳定货源证明:需提供稳定货源证明(1.若为自有矿源,可提供原矿产权证等,2.若为外部矿源,可提供原矿买卖合同等,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4、检验报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认证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的日期须为2020年7月1日及以后,检测报告需满足以下指标要求,同时要求以下指标须在出具报告的检测机构CMA认证范围内:
(1)密度≥4.3g/cm3;
(2)水溶性碱土金属含量(钙)≤250mg/kg;
(3)黏度效应(加硫酸钙前)≤100mPa·s;
(4)黏度效应(加硫酸钙后)≤100mPa·s;
(5)筛余量≤3%(200目);
(6)重金属含量(汞)≤1mg/kg;
(7)重金属含量(镉)≤3mg/kg。
5、投标人需具备不少于两辆罐车用于本项目运输,若罐车为自有的,需提供行驶证,所有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的租赁合同和行驶证,行驶证应与租赁合同出租方名称一致,合同在有效期内。
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08月19日到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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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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