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小学微机室更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小学微机室更新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222ZBL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小学
地 址:东关南街236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029-8322160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
联系方式:029- 88489987
联系人:高小淇 王真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微机室更新设备采购,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教学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3468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3证合1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采购货物(服务器模块、云教室系统、教师机模块、云终端模块、全数字语言教学系统软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5、投标供应商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表、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10层业务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