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6-QT-08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汽机、锅炉、除灰区域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及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
2.2 项目规模: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现有四台335MW、两台635MW机组,两台1000MW机组,全厂总装机容量4610MW,现对汽机、锅炉、除灰、中水区域卫生保洁服务进行招标。
2.3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6-QT-08201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汽机、锅炉、除灰 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汽机、锅炉、除灰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三年 | 500 |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汽机、锅炉、除灰 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项燃煤电厂卫生保洁服务业绩,每个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同额、签字盖章页等)。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招标已在2022年5月5日至5月12日发布过招标公告,在此期间已经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投标,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免收处理(但不包括第一次公告弃权或不上传投标文件的单位)。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8-16 08:36到2022-08-23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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