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WLZX201607-378-382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耿佩义0431-856303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其所需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共划分为5个合同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五包,但不可兼中,具体划分如下表:
标 包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第一包 | 3D打印机工作室采购及安装 | 90.6250 |
第二包 | 心理咨询室采购及安装 | 45.2364 |
第三包 | 安全体验教室工程采购及安装 | 40.2909 |
第四包 | 移动录播采购及安装 | 193.9260 |
第五包 | 安民小学精品课录播教室采购及安装工程 | 28.4945 |
2.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后30日内交货。
2.4交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近3年(2014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至少一项,具有良好的信誉。(注: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3.3 2017年度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