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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激光补光摄像机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日期: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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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激光补光摄像机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B-2208A084D0091-AGZ2208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数量(台)

交货地点

1

01标包

L1

1000

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

02标包

L2

2000

3

03标包

L3

2000


各标包中标人数量均为5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1

第一名

40%

2

第二名

28%

3

第三名

17%

4

第四名

10%

5

第五名

5%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01标包L1球型摄像机最高投标总限价为800.00万元人民币(含税),02标包L2球型摄像机最高投标总限价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含税)。03标包L3云台摄像机最高投标总限价为6,000.00万元人民币(含税),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终端设备、配套安装支架、软件升级改造费、保修期(从采购订单完成到货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其他服务和运输及保险费。各标包保修期满后每年维保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产品报价的1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2021年度期末资产总额应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6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 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同类产品。

2.1.7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产品(摄像机)“中国铁塔全国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2年4月30日(含),投标同品牌、同类摄像机产品(含可见光及激光补光)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500 万元(含税)人民币。

2.3.3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的入网检测;

2.3.4投标同系列产品的网络通信应支持GB/T 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并提供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日期:2020年1月1日及以后);

2.3.5投标同系列产品的安全能力等级应不低于GB 35114-2017中A级安全要求,并提供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日期:2020年1月1日及以后)。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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