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粤电林州凤宝34MW屋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2、 招标编号:0724-1900C12N3998
3、 建设单位: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4、 招标代理机构:
5、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河南省林州市河南林州凤宝重工科技公司厂房屋。
(3)项目规模: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粤电林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河南省林州市河南林州凤宝重工科技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粤电林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凤宝热扩桥屋面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装机容量34MW,采取公开招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采用32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PERC电池片组件。
6、 招标范围
\t\t\t 招标编号/包号 \t\t\t | \t\t\t\t\t\t 项目名称 \t\t\t | \t\t\t\t\t\t 招标范围 \t\t\t(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t\t\t |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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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 0724-1900C12N3998 \t\t\t | \t\t\t\t\t\t EPC总承包 \t\t\t | \t\t\t\t\t\t 本工程项目采取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即投标方的承包范围为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运输、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运维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试运、工程验收、交付生产、质保期(含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工程项目档案组卷移交等全过程的工作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和还建、修复以及项目环保、消防验收、接入系统征地、上网的相关手续办理等。项目整体验收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 \t\t\t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t\t\t | \t\t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7、本项目设备交货时间:根据买方的现场吊装计划在下列时间范围内交货:
(1)要求项目于2020年3月15日以前实现全部设备投入运行。供货必须满足整个工程进度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投标方编制。
(2)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交货(该批货交齐)到现场日止,最终以商务合同的供货进度为准。详细的供货进度由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一联会提交,招标方确定。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有兴趣的投标人需要按如下说明完成相关程序:
:
(1)本项目在(以下简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有关操作疑问咨询请联系(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020-37860669/020-37860665)
- \t
- 注册(操作流程详阅本公告16、附件(※注册说明));
② 投标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于上传报名申请文件,按公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编制报名材料。
将上述报名资料上传,并发送短信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曹小姐(15992497899)),短信内容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提醒:请务必确认报名资料成功上传(上传后可以尝试下载打开阅读是否正常)。短信通知后,请耐心等待招标代理通知即可,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
报名截止时间及相关说明事项详见本公告11、投标报名。
③完成报名资料上传后,此时显示为待确认状态,等待招标代理确认及通知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④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人可在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a)登陆后选择投标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b)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
⑤办理CA证书: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后,需要完成办理ca证书,操作步骤详见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⑥为顺利实现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简称)完成投标确认、投标文件上传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文件解密等操作。有关操作疑问咨询请联系(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020-37860669/020-37860665)。
(2)由于本项目属于试行在线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如出现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例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完成电子认证、电子文件上传、解密,或出现设备或网络故障等),则有权随时决定转为以线下开标(即人工方式拆封书面投标文件和唱标)的方式进行。
(3)投标人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够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否则其投标被拒绝。如线上开标产生的同一信息或数据的内容与线下提交的书面文件存在不一致,以线下纸质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在线上提交的电子介质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其注册资金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机电安装的建造师施工资质【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机电安装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质(投标时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4)投标方应保证任何分包商均不将其分包项下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
施工、安装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承修、承试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 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201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具有100MW已投运的屋面光伏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EPC合同或并网等证明原件,原件待查。
(2)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业绩。
10、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1)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见本项目相关信息;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6点00分止,见本项目相关信息;
(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详见上述 ④招标文件购买说明;
(4) 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5)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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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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