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7号厂房起重机、3019号厂房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X20221410A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3017号厂房起重机、3019号厂房起重机(招标项目编号:ZKX20221410A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覆盖本次招标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中不得存在连续2年净利润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9年以后签订的起吊重量(20t/20t)及以上电动葫芦双梁双联桥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附有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体现标的物名称、甲乙双方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上述关键技术条款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 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8月06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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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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