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分厂2台63/16吨铸造起重机大修已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件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桥式起重机制造、改造、安装A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5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资质等级证书; (5)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6)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7)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8)提供符合技术协议要求的方案图; (9)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小车整体加工、结构件整体抛丸、热处理、零部件检测检验等设备和能力(提供相关设备图片甲方有权现场验证); (10)提供在鞍钢股份炼钢厂(含本部和鞍钢鲅鱼圈 )、宝钢股份本部或宝钢湛江炼钢厂或武钢股份本部炼钢厂,以上单位中的一家63吨及以上,工作级别为A7及以上,冶金铸造桥式起重机2013至2018年5台及以上正在良好运行的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并且甲方有权到乙方提供的业绩使用单位现场考察确认); (1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与用户签订技术协议方可投标; (12)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9-08-30 17:00:00至2019-09-05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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