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911-3603-12009-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公司古雷项目1492-P0032-0150-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外币(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本设备的质保期为自装置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详见商务合同(质保期以商务合同为准);支付条款:10%预付款(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20%进度款+50%到货款+10%考核款+10%质保金,电汇或承兑汇票。 5.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6.投标方必须具有与招标方类似的圆形煤场内的两个及以上使用业绩。卖方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技术协议扫描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动消防炮系统中安装在圆形煤场附近的所有用电设备的防爆证书即电气设备分项防爆证书(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执行机构、限位开关、电动回转装置、摄像机、电机、现场控制箱、挠性连接管、葛兰、接线盒)或自动消防炮的整体防爆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8月27日8:00时至2019年9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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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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