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岐山第二中学的委托,对 汕头市岐山第二中学创现专用场室器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1-201707-20205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岐山第二中学创现专用场室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1,554.0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汕头市岐山第二中学创现专用场室器材采购项目;
2.内容及数量:汕头市岐山第二中学创现专用场室器材采购项目1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项目学校正常使用;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时,在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中的主要产品(系统主控软件、学生端软件)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 供应商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要求投标人充分了解学校教学环境的需求,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10:00到采购人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勘察人员应带个人身份证和投标人开具的项目勘察委托书,勘察完毕后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校对;(投标时并将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现场勘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18日 至 2017年07月2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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