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库暨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A-1940081;交银理财编号:20190001
2、项目名称: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库暨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招标人需选择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入库,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共分三个包,具体如下:
第一包:非讼业务律师事务所,本包件拟入库6家,且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招标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包:诉讼业务律师事务所,本包件拟入库4家。
第三包:海外业务律师事务所,本包件拟入库4家。
服务有效期为一年。
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包件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5.1 第一包至第三包共同要求:
1) 投标人须依法设立,设立时间5年以上(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投标人拥有15名以上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的专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及从业经验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5年内无被投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近3年年平均法律服务业务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与交银集团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交银集团合作过程中业绩良好,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记录。
6)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2 第一包特殊要求:
1)投标人能指定一名执业10年以上的合伙人为服务团队主办律师,有较为典型成功的运作理财非讼业务的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5.3 第二包特殊要求:
1)投标人能指定一名执业10年以上的合伙人为服务团队主办律师,有较为典型成功的运作理财诉讼业务的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5.4 第三包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外依法设立。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则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有分所,且分所须具有10名以上持有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的律师(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能指定一名执业10年以上的合伙人为服务团队的主办律师,有较为典型成功的运作理财海外业务的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9年 8 月 21 日起至2019年 8 月 28 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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