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022-HW-GK-QDJT-0950/01
发标日期:2022年06月21日
受 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闽物流新购20部半挂槽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中闽物流新购20部半挂槽车项目(重新招标) |
交货期: | 60天以内。 |
数量: | 20部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马厂村。 |
项目概况: | 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拟新购20部车辆整备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满载总质量小于或等于40吨,充装介质为LNG总容积为52.6m3且满足3轴(6X4)牵引车牵引方式的半挂槽车。 |
项目所在地: | 福建省莆田市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企业资格要求: 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是LNG半挂槽车的专业制造厂商,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本厂制造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C2级(汽车罐车)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ISO9001标准),且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核实。 4)能够生产满载总质量小于或等于40吨,配备盘式制动,充装介质为LNG总容积为52.6m3且满足3轴(6X4)牵引车牵引方式的半挂槽车,拟投标的车辆型号必须取得合格有效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公告应发布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到货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不少于2份充装介质为LNG总容积为52.6m3且满足3轴(6X4)牵引车牵引方式的半挂槽车销售合同,单个合同的交货数量不少于20辆。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车辆信息页、到货验收证明,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状况 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如未完成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4信誉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8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要求: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21日到2022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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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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