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814-1001-11354-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9年炼化三剂镍铝催化剂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中间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其注册地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自营或第三方物流商);委托第三方物流商的,提供对方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双方运输协议. 3.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招标技术要求的所有指标。 5.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或同时为投标企业与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代理商提供授权证书。 6.生产商提供2 年内原材料采购发票和合格分供方 7.BDO装置有销售业绩(提供2年内试用报告或发票) 8.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提供承诺书 11.承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参与易派客供应链阳光计划相关业务合作及易派客标准体系建设,提供由法人签署并盖章的承诺书。 12.承诺本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 13.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8月15日10:00时至2019年8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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