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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的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日期: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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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Z03-FW2019-GZZ40

1.采购条件

1.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第五条: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

1.2 广东省环保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改建铁路石龙集装箱办理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5〕639号规定:“建设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政府(征地、拆迁等工作费用),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地方股份项目出资比例约2.38:1。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指挥部《关于公布<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修订)的通知》,现邀请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的竞争性谈判。

2. 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项目完成时间:在80个工作日内完成。

2.2项目内容:

2.2.1.自签署合同开始,全过程的承担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的环保验收咨询工作(含中间验收),直至该项目结束环保验收合格,满足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环保验收合格要求为止。

2.2.2.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工程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及整理。

2.2.3.熟悉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工程现状调查相关资料,依据石龙集装箱办理站完工现状提出自主环保验收工作方案。

2.2.4.核实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排放物排放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核实项目主体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主要产能、主要环境风险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

2.2.5.核实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排放口数量并绘制排污口分布图;

2.2.6.负责制作与安装排污口规范化标识牌。

2.2.7.排污口规范化申请资料与编制(标识牌拍照与打印、张贴、排污口申报表编制等)。

2.2.8.向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所属地市环保部门分别进行排污口规范化的申报并取得回执。

2.2.9.依照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现场情况审查环境监理工作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使环境监理报告能够达到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要求。

2.2.10.收集、整理、编制《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相关环保技术资料并进行自审、送审,直至竣工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合格为止。

2.2.11. 申请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排放、污水处理等环境监测项目的监测(具体检测项目按所属地市环保局及广东省环保厅的相关要求)。

2.2.12.依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组织验收监测单位(须具有符合各级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资质)现场检测,按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内容进行核查与总量核算。

2.2.13.编写整理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中需提交的相关竣工环保文件并进行自审、送审,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含中间验收报告),负责各级环保部门的相关沟通和咨询工作。

2.2.14.按照本项目环评批复意见和《关于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环〔2018〕44号)编写本项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自审、送审,并按规定报备。

2.2.15.承担项目所属地市环保局专项验收和省环保厅的现场考察及专家评审会议组织和现场答疑工作。

2.2.16.组织验收工作组形成验收整改意见以及验收工作组意见(含中间验收),负责环保验收材料的报送、负责综合验收网上公示与填报。

2.2.17.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项目环保验收全部工作,并取得相关环保验收合格文件及固废验收回执。

2.3项目限价:本采购项目限价为人民币:拾肆万元正(¥400000元)。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

3.1.2. 响应人近五年内承担过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3. 响应人注册资金要求在500万元以上;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观测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咨询任务的能力。

3.1.4.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5.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6.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7.响应人在谈判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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