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遵义金华小学项目建筑装修材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由中交一公局四公司承建的遵义金华小学项目所用建筑装修材料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一公局四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1)遵义金华小学项目: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原南部新区地区,由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工程中标金额 0.468亿元,预计完工后合同金额 0.66 亿元,开工日期为2017年03月 28日,预计竣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 项目地址:遵义市原南部新区南关镇金华村金华小学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建筑装修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3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要求近3年内至少有2项高速公路、市政、房建、桥梁等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1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分包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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