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480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412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为3个包,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包I: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
(1)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山洪灾害基础数据平台建设。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368600.00元。
(3)计划服务期:90日历天。
(4)服务要求:在不改变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和责任制体系基础上,升级完善省级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数据的同步共享、互联互通;进行资源整合,实现监测预警系统集约集中管理。
2.包II: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
(1)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洛阳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偃师市,南阳市方城县等5个县(市、区)的山洪灾害调查分析评价成果检验、率定和复核工作。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3)计划服务期:90日历天。
(4)服务要求: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依据《山洪灾害预警指标检验复核技术要求》(试行)文件,充分运用实测洪水资料和近年来各类监测数据,结合河南省山洪灾害发生的特点,按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开展前期山洪灾害调查分析评价成果的检验与复核工作。
3.包III:河南省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理
(1)主要工作内容:河南省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省级实施部分项目监理。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3400.00元。
(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通过止。
(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等。
4.验收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等。
5.采购项目规格和其他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财库【2011】181号文、财库【2014】68号文、豫财购【2013】14号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3.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河南省财政厅进行行政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8月19 日00时00分至2019年 8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