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公司前期费用代收代付方式将在建工程纳入 PPP合作范围,涉及税收等相关问题,在双方谈判时另行协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财务实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信用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拥有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日处理量不少于6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或运营业绩。
3.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投标的特定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余成员均应为项目公司股东。
(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的主要出资单位,且出资比例不低于50%。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6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7本次采购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磋商。
3.8本项目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量制,合格数量为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报名成功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5.2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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