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监委留置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统一代码:2022-522401-H62-D01-1459
项目概况:
毕节市监委留置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获取(地址)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2A427
项目名称:毕节市监委留置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年(三年共: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年(三年共: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为肉类、大米,菜籽油、蛋类、家禽、水产类、干货类、新鲜果蔬、调料及农副产品类、面食类、方便食品、夜宵食品及牛奶等。
交货时间:采购人前一天18:00时前向投标人发出拟供应的货物清单,说明清楚品名、数量、送货时间及特殊要求等,供应方接到拟供应货物清单后,当天8点半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运送过程须全程监控录像。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人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
1.6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扫描上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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