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攀钢钒-200T铸造吊桥架1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908152176 2.项目名称:攀钢钒-200T铸造吊桥架1项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注册资金要求: 1、只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200T及以上的冶金铸造吊车A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的证明。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200T及以上的冶金铸造吊车A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的证明。 2、在投标前,投标方需到委托方现场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并将双方认可签字的技术交流函作为投标文件上传,如未取得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流函作为废标处理。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要求提供最近三年以来在冶金行业钢厂内有200T及以上铸造起重机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 四、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中的支付方式和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款,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网上投标需在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 5.1投标人即日起至2019年08月29日14时00分登录网站,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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