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022-HW-GK-YXSH-1051/01
发标日期:2022年06月07日
受 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余热锅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余热锅炉采购 |
交货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8个月内运抵目的地 |
数量: | 1批 |
交货地点: |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 |
项目概况: | 采购余热锅炉一批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认证或ISO或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需附由认证机关出具的证书有效性的相关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其他经营许可证;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无不良合作记录。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上述文件; 4)余热锅炉(含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过程应经过第三方检验机构审查,并提供设计审查报告及检验证书,检验机构的选择和费用由供货方负责。买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为中国船级社 (CCS)、挪威船级社 (DNV)、必维国际检验集团 (BV)、美国船级社 (ABS)和劳氏船级社 (LR)。 5)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的同意以及证明其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能力。 业绩要求: 1、自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2台套及以上(导热油余热回收锅炉的热负荷≥8500KW)在海洋环境下(包括:海上平台、海边陆地终端、海边石油天然气处理厂、LNG接收站、FPSO等高盐雾腐蚀环境)的应用业绩并具有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 2、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两类:①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相关的技术附件)和;②投入使用证明文件,可以是用户盖章的运行证明,或用户签发的临时接受证书,或经第三方见证签字的调试记录报告;其中运行时间应该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临时接受证书签发日期计算,或以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成功运行时间。如投标人提供调试报告,则以明确标明的成功运行开始时间或以调试报告签署时间为准。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文件要求: 1)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含设备名称)、合同总金额、执行时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用户验收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供货清单(含设备施名称)、合同总金额。未提交业绩证明、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07日到2022年0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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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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