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市第十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第十中学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十中学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JLDF2017-0705
地址:长春市第十中学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4318772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十中学2017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宿舍楼防水局部维修,修建教学楼西侧及北侧围墙,校区内道路铺设柏油马路,更换宿舍楼地沟暖气管道。综合楼、宿舍楼消防改造。体育馆墙面乳胶漆,教学楼、宿舍楼墙砖、地砖局部维修,宿舍楼厕所、水房地面防水改造,宿舍水箱盖改造,木门维修,综合楼、体育馆外墙局部粉刷,正厅白钢大门,室外水箱保温改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大屯街505号,长春市第十中学校园内;
2.4 工程发包价:238.9958万元,暂列金16.56万元;
2.5 计划工期: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10月9日共计60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外埠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备案,提供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应无在建工程。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3.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及随机抽取活动的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违反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8.99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