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氧化铝生产系统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石灰炉区域袋式除尘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19-ZB1128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焦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氧化铝生产系统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石灰炉区域袋式除尘器(招标项目编号:0119-ZB11282/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001 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氧化铝生产系统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石灰炉区域袋式除尘器
2.1项目名称: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氧化铝生产系统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2.2项目类型: 总承包
2.3项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石灰炉区域袋式除尘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石灰炉袋式除尘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台 | 1 | 具备施工条件后60日历天内交工 |
石灰炉输煤系统袋式除尘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台 | 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精细氧化铝生产系统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石灰炉区域袋式除尘器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此次投标总价;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化工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材、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具备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等组织管理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成功实例, 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近3年总体保持盈利,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1次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8-14 16:00至2019-08-21 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