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蓄电池整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19-TT-08081),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蓄电池整治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含税预算为人民币35.00万元。
1.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采购内容、数量:采购100组蓄电池的整治修复。中选人须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及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4本项目设置的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0.44元/(aH 2V),参选人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将被否决。
1.5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各参选人综合得分=其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最终确定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2参选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3参选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截止递交参选文件之日在国内具备蓄电池管理(含电池检测)、蓄电池延寿、蓄电池修复同类项目服务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项目内容页。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必须附上采购订单或其他结算依据,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等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结算文件签订金额为准)。
2.4代理商、联合体:不允许。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黑名单。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参选人,请于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2: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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