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黄金埠电厂#1、2湿式电除尘器防火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505158,招标人为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信江下游,黄金埠镇隶属于上饶市余干县。一期建设规模2×650MW,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1机组于2007年6月投产运行,#2机组装置于2007年10月投产运行。由于国家环保要求,2016年12月完成#2机组除尘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6月完成#1机组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每台机组新增一套湿式电除尘器。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国家能源办【2018】542号关于印发《湿式静电除尘器防火措施(试行)》的通知,为防止火电厂湿式静电除尘器发生火灾事故,尤其加强对导电玻璃钢湿式静电除尘器火灾隐患的防控,集团公司制定了该措施,对设备配置、运行、检修维护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黄金埠公司对照该措施进行了隐患排查,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满足通知要求,必须进行相关防火改造。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改造范围见技术要求,计划供货日期为8月31日前(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供货地点为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1、2湿式电除尘器防火改造施工现场。
施工安装周期:本次#1、2湿式电除尘器防火改造的施工分两次实施,计划#1湿除在2020年上半年#1机组A修期间,#2湿除在2019年9月-10月#2机组A修期间。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每台的改造施工工期为 45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近五年内至少完成两台国内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湿式除尘器新建或改造的业绩,且成功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所列示的网站相应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13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8月1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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