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九寨沟县白河乡芝麻南岸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寨沟县白河乡芝麻南岸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九发行批【202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寨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九寨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九寨沟县白河乡芝麻南岸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餐厅509.16平方米;维修公厕62.5平方米,建设道路1662米; 改造排污管1210米,新建污水井52座,污水处理设备1座; 安装村内路灯52套以及绿化、景观水池维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地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设计适用)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 月13日00时00分至2022年05月17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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