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2-2024年湘西鹤盛运输服务,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1)在吉首市雅溪老厂区至马鞍新厂区之间转运一批原烟、框装原烟、纸箱装成品、空货架、精选大麻片、回收麻片、精选烟、烟梗及其他零星物品等,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2)计划在浏阳天福公司(浏阳市高新区)与湘西鹤盛公司(吉首市)之间运输若干套空货架及其它零星物资等,具体运输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实施地点:(1)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新厂区;(2)浏阳天福公司(浏阳市)与湘西鹤盛公司(吉首市)之间。
2.3采购预算:235万元(含税)。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附被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按年度缴纳的就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和社保费的证明,或按年度缴纳的就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注:如因疫情影响社保企业单位部分免交的,提供个人部分缴纳证明即可。)
3.4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1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6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惩戒”记录(有效期已满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7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内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8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9凡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及湘西鹤盛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10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3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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