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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电济宁鱼台200MW水上漂浮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05    
 获取参与流程

(招标编号:CHDTDZ071/18-ZB-0501)

1、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技改项目山东华电济宁鱼台200MW水上漂浮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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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本光伏电站拟选场址为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鹿洼煤矿塌陷区水面。

2.2     项目规模:2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2年6月开工,2022 年 11 月20日第一批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第一批最终投产时间均不得晚于2022年11月20日),2022 年 12 月31日(以集团公司批复时间为准)第二批全容量并网。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1/18-ZB-0501

山东华电济宁鱼台200MW水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山东华电济宁鱼台200MW水上漂浮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工程工作范围:勘察设计、设备材料、场区土建工程、场区安装工程、升压站土建工程、升压站安装工程、交通工程、试验调试验收、手续办理、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包括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租赁手续办理及地面附着物清理,永久征租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清理,涉及建设项目长期征租地范围内的赔偿协调工作,电站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固定式光伏支架、GIS、SVG、35kV配电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办理开工及并网手续,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创建精品工程”等内容。特别说明:1.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招标人框架采购,按合同价计入投标总价(暂列210万元)。2.本招标范围不含送出工程、储能工程,但投标人应做好与储能、送出工程的设计、建设的衔接配合工作。3.本工程规模总容量200MW,目前已取得70MW容量的市场化并网批复,剩余130MW容量的投产时间视能源部门市场化并网批复情况进行调整,不涉及费用调整。4.本工程规模总容量200MW,光伏场区位于采煤塌陷区,鉴于场地内部分区域存在较大沉陷的影响,根据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及稳沉报告,升压站等公用工程及光伏场区稳沉区域(第一批)先施工、投产,光伏场区非稳沉区域(第二批)由承包人进行设计优化,配合发包人进行方案论证,施工、投产时间视上级公司(华电集团、华电集团山东公司)批复时间进行调整。若光伏场区非稳沉区域(第二批)最终确定的技术方案与可研报告的技术方案有实质性的不同,则该部分费用在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调减,发包人重新对光伏场区非稳沉区域进行招标,承包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因素涉及的相关费用及风险。

2000

招标范围说明: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固定式光伏支架、GIS、SVG、35kV配电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以及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等其他项目设备材料按照华电集团框架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济宁鱼台200MW水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应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

6.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主体工程PC或EPC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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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05 19:15到2022-05-1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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